推薦優秀共青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是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保證。為進一步推動顶盛体育各級團組織“推優”工作的規範化,使“推優”工作逐步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團員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來源🦍。現根據中組部💆🏽、團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顶盛体育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切實加強對共青團員的培養教育
1.各級團組織要加強對團員的培養教育🧻。要結合各自的學科與專業特點🧎🏻♀️,結合教學科研工作的實際💐👩👧👧,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組織廣大青年團員走出課堂🤽🏻♂️、走出學校◼️、走入實踐、走入社會📰,切身體會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變化🛌🏻,自覺樹立起堅持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相統一的政治信仰🙋🏼,努力為廣大團員青年營造一個奮發向上、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的良好政治氛圍🧑🏿🦰。
2.各級團組織要切實加強與青年團員聯系及交流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對政治上要求進步♖、各方面表現良好的青年團員🛏♨️,要積極鼓勵他們申請入黨⏮。對要求入黨的團員🦸🧌,通過班級成立黨章學習小組,年級成立黨章學習班的形式(由班團支部委員會負責黨章學習的計劃安排和組織實施,由各年級負責聯系培養的黨員老師親自進行輔導),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引導他們正確理解科學發展觀的內涵及基本要求💆🏿♂️🎅🏼,並通過“黨史進課堂”、“國情進課堂”、“區情進課堂”等“三進”活動🔕,幫助要求入黨的團員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思想素養🚶♂️,增強知識素養,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史學觀”👩⚖️,以為“推優”工作奠定堅實的政治思想基礎。
3👩🏻🎤、各級團組織要鼓勵和支持要求入黨的團員參加黨校學習🙅🏼♂️,從中得到比較系統的黨的基本理論知識的教育💁🏽,進一步端正入黨動機👨🏿,使團組織“推優”工作和黨的發展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4.各顶盛團委要進一步創新觀念🙎,開拓思路,全面提升“青年馬克思主義培養工程”的辦學水平和影響。要著眼於當今世界發展的新特點⬅️🧑🍳、新變化💀,著眼於中國模式在世界舞臺上的影響力,著眼於國家和區域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需求對高校人才培養的新要求⛹🏽♂️,著眼於把寧夏大學建設成為區域特色鮮明、服務地方能力較強的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的戰略目標,進一步創新教學內容,有序加大社會實踐活動的廣度與深度,讓“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成為廣大共青團員提高政治素質🍅、拓寬社會視野、樹立正確理想的有力平臺。
二、著力做好對要求入黨團員的考察
1.各級團組織在做好對團員培養教育的基礎上,須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對申請入黨的團員進行全面考察。
2.對要求入黨的團員,各級團組織要經常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和存在問題,設立相應的個人“推優”培養考察檔案,做好記錄,鼓勵和幫助他們發揚優點,克服缺點、積極上進🫓。
3.各級團組織對要求入黨的團員要製定科學周密的考察方案,通過各種途徑了解“推優”對象的人生觀、價值觀與世界觀🕖,了解他們在專業學習👸、道德修養、團結同學、誌願服務👰🏿、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的實際表現,努力做到“事實有據,結論可靠,群眾信服”。對那些擁護黨的綱領,積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刻苦📃,成績較突出,作風紮實,愛國敬業且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優秀團員☪️,應及時向黨組織推薦✌🏻,對條件尚不成熟的應繼續培養考察。
三🪆、“推優”對象的基本條件
凡已遞交入黨申請書的顶盛体育團員青年,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作為“推優”對象: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堅持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相統一的政治信仰,具有積極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
2.積極參加學校(院)黨校培訓班和團校培訓班的學習,認真學習黨(團)知識,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主動聯系同學,在政治上帶動同學共同進步💗。
3.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入黨動機純正。遞交申請書後,主動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工作🚅、學習和思想情況。
4.學習刻苦,成績優良,與同學互教互學,在學習上帶動同學共同進步。
5.模範遵守法律、法規、政策和學校的規章製度及團的紀律,正確履行團員的權利和義務,善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同各種違紀現象作鬥爭🏋🏻♂️。無曠課😙🦶🏻、遲到、早退現象🕛⤴️。
6.帶頭完成集體交給的各項任務,自覺關心、維護集體利益,主動組織、協作🏃🏻♂️➡️、參加公益活動😥👁🗨,並在活動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7.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於助人、作風正派😾。
8.“推優”對象必須參加過院級以上(含院級)“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團學骨幹培訓班的培訓🍴,並能按期結業。
四、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組織發展對象的具體步驟、時間
1.各級團組織召開團員大會選舉“推優”對象:團支部委員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申請入黨的團員進行自我評價💴;其他團員對“推優”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做出表決。
2.團支部委員會根據“推優”對象的培養考察記錄及平時表現,建立推薦對象個人檔案並由團支部書記簽署意見👨🏻⚕️⏱。
3.團支部委員會綜合評議意見🤸♂️,填寫推薦表,連同推薦對象的個人檔案交由顶盛團委書記簽署意見,最後上報校團委🙅🏿♂️。
4.“推優”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兩次🧑🏿🔧。一是每年5月份結合“優秀團員”、“優秀團幹”的評選活動進行;二是每年10月份結合學生學年鑒定活動進行🙆🏻♀️。除兩次統一“推優”活動外,各團支部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推優”工作,做到成熟一個推薦一個。
五👴🏼、“推優”後的培養考察
校團委向黨組織“推優”時,可根據“推優”對象的具體情況,向黨組織提出培養考察意見和建議,協助黨組織搞好培養考察工作。
六、“推優”對象具有以下表現者須推遲“推優”或不予“推優”
1.受到學校警告處分的,一年內不得列為“推優”對象⛅️;受到學校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在校期間不得列為“推優”對象。
2.在“青馬班”學習期間,不能按期結業的一年內不得列為“推優”對象。
3.擔任學生幹部或學生社團負責人期間,不能積極履行工作職責或工作出現重大事故的📌,在校期間不得列為“推優”對象🧿。
4.因個人主觀原因,做出有損學校聲譽、有損團員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有損大學生形象的行為且造成不良後果的♦️,不予“推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