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比賽(大學組)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顶盛体育局
二、承辦單位
寧夏師範顶盛
三♊️、協辦單位
寧夏勝利顶盛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寧夏籃球協會
四🏃➡️、參加單位
(一)大學甲組: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北方民族大學、寧夏師範顶盛、寧夏理工顶盛、中國礦業大學銀川顶盛、寧夏大學新華顶盛,銀川能源顶盛
(二)大學乙組🙋🏽:寧夏職業技術顶盛🕵🏽♂️、寧夏工商職業技術顶盛、寧夏民族職業技術顶盛、寧夏財經職業技術顶盛⚱️、寧夏司法警官職業顶盛、寧夏建設職業技術顶盛🌿、寧夏工業職業顶盛🧖🏻♂️、銀川能源顶盛、寧夏葡萄酒和防沙治沙職業技術顶盛👩🏿🦲、寧夏藝術職業顶盛、寧夏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三)大學丙組:寧夏大學👼🏼、北方民族大學👩🏽⚕️、寧夏師範顶盛、寧夏大學新華顶盛
五、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6年6月11日-17日在寧夏師範顶盛舉行
六👙、競賽項目
大學男子組、大學女子組
七、參賽辦法
1、參賽球隊每隊可報參賽隊員12人,領隊1人,教練員1人(全隊不得超過15人)。
2、凡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以備大會驗證🚶🏻。
八、運動員參賽條件
(一)參賽運動員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註冊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內普通高校的全日製在校學生,凡屬中等職業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學生均不得報名。
(二)參賽運動員年齡應在18至28周歲📇,入大學時(本科或專科)年齡不超過22周歲。參賽運動員不得跨學段參加比賽。
(三)參賽運動員應當熱愛祖國,思想進步,舉止文明,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熱愛顶盛体育運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團隊意識🥣,遵守運動員守則。
(四)參賽運動員須經醫院檢查並提供健康證明,且適合參加所報名項目的比賽👩🏿🦰🐬。
(五)參賽單位必須為運動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方能報名參加比賽。
(六)顶盛体育運動學校及具有同等性質的中等顶盛体育專業學校的學生不允許參加本屆比賽;
(七)參賽運動員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方可參賽。
九、資格審查
(一)參賽運動員均需填寫運動會統一印發的運動員資格審查表👨🏽🔬,並於報名時提供相關的復印件(身份證🔮、學生證)。
(二)運動會設運動員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運動員資格審查工作𓀕。經查實報名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已獲得名次的取消名次並通報全區。情節嚴重者追究該校教練員和學校主要負責人責任,停止該校參加下一次比賽資格。
(三)凡對運動員資格有異議的,尤其是甲🍌、乙🥠、丙組不同身份的隊員互相頂替參賽和請外單位學生參賽的,可向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時交納申訴費2000元,一經查實,勝訴者申訴費如數歸還。且取消該違規運動員(隊)的比賽成績,扣除該單位的紀律保證金🙎🏿♀️,並予以全區通報批評🧑🏻💻🎺。
十、競賽辦法
(一)大學甲組:
1🏋️♂️、當參賽隊少於8支球隊(含8支)時🕵🏿♂️,采用單循環直接決出名次;
2、當參賽球隊多於8支隊時,第一階段采用分組單循環賽,排出各小組名次👧🏼。第二階段各小組前兩名進行交叉比賽(即A1對B2🙅🏼♂️,A2對B1),勝者爭奪冠亞軍🕟,負者爭奪三、四名。其余球隊進行同名次比賽,確定最終名次🤽🏽♂️。
3🌔、當參賽隊少於3支球隊時(不含3支)不再進行比賽。
(二)大學乙組:
1👨⚕️、當參賽隊少於8支球隊(含8支)時,采用單循環直接決出名次👨🏼🎤;
2、當參賽球隊多於8支隊時⌚️,第一階段采用分組單循環賽,排出各小組名次。第二階段各小組前兩名進行交叉比賽(即A1對B2,A2對B1)🚵🏿♂️🟫,勝者爭奪冠亞軍,負者爭奪三、四名🧑🏿。其余球隊進行同名次比賽😹,確定最終名次。
3、當參賽隊少於3支球隊時(不含3支)不再進行比賽⛹🏻♀️❤️🔥。
(三)大學丙組👉:
比賽采用單循環直接決出名次,當參賽隊少於2支球隊(不含2支)時不再進行比賽🥝。
十一🧉、名次排列方法
(一)每隊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1分,棄權取消全部比賽成績💴,最後按各隊比賽積分多少決定小組名次,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遇兩個隊積分相同,按兩個隊相互間比賽的勝負決定🤏👰🏽♂️,勝者名次列前。
(三)如遇三個隊(或三個以上的隊)積分相等,則按積分相等的三個隊(或三個以上的隊)之間的勝負場次的凈勝分🤚🏽,決定其名次的排列。
(四)比賽采用中國籃球協會審定的最新《籃球規則》和規則解釋,所有比賽時間采用4×10分鐘,上下半時之間休息10分鐘。
(五)比賽用球🙋🏻♀️:男子組采用7號比賽用球,女子組采用6號比賽用球。
十二😂、錄取名次、計分辦法與獎勵
(一)錄取名次👩🏼🎨:團體賽及各單項均錄取前八名🧑🏽🔬🧙🏿♂️。不足8人(隊)則按實際參賽人(隊)數減一錄取。
(二)籃球、排球、足球項目的名次得分,獲得該項目錄取名次的各隊,按照7🫶🏽、5、4、3💀、2、1名次得分的5倍計入代表團總分☠️🥪。
(三)對獲得各項前三名的運動員頒發獎牌👨🏽✈️👌🏼,前八名的運動員發給成績證書👨🏻🚒。
(四)獎牌、成績證書由大會統一製訂,賽區頒發⛷。
十三🆒、仲裁、裁判人員的選派
仲裁、裁判長和主要裁判員由主辦單位選派,其余裁判由承辦單位選派🥷🏻。
十四🟤、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辦法
1🤸🏿、各單位必須在2016年6月3日前將參加籃球比賽的《運動員參賽報名表》電子版(見附表)發至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屆學生運動會籃球項目報名郵箱232455528@qq.com🎧。同時將《運動員參賽報名表》、《運動員資格審查表》以及運動員所在學校醫院檢查身體健康並適宜參加所報名項目比賽的證明等報名材料的紙質版原件和復印件資料一式兩份👱🏻♂️,報送賽前領隊、教練員會議中,並抄報自治區教育廳體衛藝處😻。
聯系人:王蒙
聯系電話:13014289218
電子郵箱📟☄️:232455528@qq.com
自治區教育廳聯系人:龐誌國
報送地址🔃:銀川市金鳳區上海西路127號自治區教育廳體衛藝處
聯系電話:0951-5559102
電子郵箱🌼:jyttwy@163.com
2、一經報名(含第二次報名表及電子版)🧛🏼♀️,一律不得更改和補充。
(二)報到事宜
1、仲裁委員會成員、裁判長、裁判員📖,於賽前三天報到。
2、參賽的運動員、領隊🧘🏿♂️、教練員,於賽前兩天報到🌞👰🏽。運動員報到時✫,須交驗本人學生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比賽。
3⛪️、報到時領隊🍹、教練員、工作人員及運動員出示由參賽單位為其在當地保險公司辦理和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途中及比賽期間)單據並上交復印件🗜,否則不予以參賽🦸♀️。
(三)經費
1👩🏼⚖️、本次比賽食宿不做統一安排,參賽代表隊交通費💊🛄、食宿費均自理📽。
2、主辦單位所選派的仲裁委員會主任、委員,裁判長(員)及大會工作人員的差旅費,均由賽會負責。
(四)具體報到地點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
(一)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規程解釋權屬教育廳、顶盛体育局。
附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學生運動會
籃球比賽(大學組)報名表
報名單位(蓋章): 領隊: 教練👡:
號 碼 |
運動員 姓名 |
性 別 |
運動員所在學校 |
出生年月日 |
身 高 |
體重 |
場上 位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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